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关岭牛保护和发展条例/第二章 品种资源保护第八条有效关岭牛品种资源保护区、保种场、扩繁场、种公牛站应当建立养殖档案、系谱,准确完整记录品种资源的详细信息,并定期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自治县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保护区、保种场经公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其名称、地址、性质或者保护内容;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程序重新申请。地方法规 ·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