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鼓励推广新技术,扶持秸秆饲料化利用;鼓励饲草饲料种植规模化、生产现代化、机械化,扶持青(黄)贮窖建设;鼓励单位和个人种植饲草,开办饲草饲料加工企业,对规模以上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地方法规 ·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