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草地生态畜牧业发展条例第十六条有效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广农作物秸秆青贮、氨化、微贮技术,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率,推广饲草良种良法,做好优质饲草品种筛选与种植、划区轮牧、饲草料青贮加工。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