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2001年3月2日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1年5月25日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的《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乌江沿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