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第二十七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