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铁路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政府统筹、行业监管与属地监管相结合、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