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对保护和改善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