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全域旅游的发展与监督管理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发改、商务、农业农村、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域旅游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支持和促进全域旅游的发展。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