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章 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置第四十七条已修改本市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付费”的原则,建立合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5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