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区域的生活垃圾的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利用、处置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本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区域,由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按照稳步推进原则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5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