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七十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