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河湖管理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河长湖长不履行职责,给予通报批评;造成河湖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追究责任。河长湖长制工作机构和成员单位不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职责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