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与电梯安全相关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电梯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确定。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电梯不适用本条例,但是改作公共使用的,依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