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六章 执法监督第六十七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城市建成区道路是指本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基础设施基本具备地区的道路。地方法规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