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六章 执法监督第六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影响公交车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地方法规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