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有效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住宅区的停车场(库)可以采取错时停放、有偿停车服务等方式向社会开放。个人停车设施可以有偿出租、共享停车。地方法规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