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渔政检查人员。渔政检查人员经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渔业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从事渔业行政执法工作。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