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九章 附则第六十九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洮河流域主要支流,自上而下依次有周科河、科才河、秀隆卡、括合曲、博拉河、车巴沟、卡车沟、大峪沟、羊沙河、冶木河等。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27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