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 开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第四节 旅游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第四十一条已废止自治州人民政府以及洮河流域所在县(市)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旅游资源的调查、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27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