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权限第十条有效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可以对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规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27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