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统筹城乡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