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促进惠明茶产业发展条例第二条有效在本自治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惠明茶生产经营以及相关服务、监督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的惠明茶,是指在本自治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以本地种植的茶树品种的鲜叶为原料,制成的具有景宁惠明茶地理标志产品特征的茶叶。地方法规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