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防雷减灾工作实行责任人管理制度,责任人一般由安全生产责任人兼任。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5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