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有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教育行政等部门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在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25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