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有效学校食堂、配餐单位使用的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有关规定,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并存放在专用密闭保洁设施内备用。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25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