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巴马瑶族自治县包装饮用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