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封育禁牧,是指为保护林草植被,在一定时期内对划定的区域实施围封培育并禁止放牧或者散放马、牛、羊等草食动物的管护措施。

地方法规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