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封育禁牧工作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封育禁牧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封育禁牧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尽职尽责。

地方法规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