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封育禁牧条例/第二章 管理和保护第十二条有效县人民政府林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在封育禁牧区域设置标志、界桩、围栏等设施,公示封育禁牧要求。地方法规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26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