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决定第二条有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从事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与建筑市场有关的活动,以及实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决定。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