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决定第十八条有效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科学评定建筑施工扬尘管理水平,实施差别化环境管控措施。强化科学监管,利用科技手段实现监管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