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第二章 促进与扶持第十七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会展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加强会展业人才培训。鼓励本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和会展企业建立会展产业教学、科研和培训基地,重点培养项目策划、市场营销、设计布展、运输服务等会展专业人才。鼓励会展从业人员参加国际会展专业培训。企业引进符合本市需求的高层次会展业人才,按照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