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船舶、设施的经营人应当遵守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海上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对船舶、设施的交通安全承担主体责任。

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