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在本州行政区域内从事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对水资源管理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条例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