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