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2011年12月16日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2年3月31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的《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