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城镇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绿化工程施工事中事后的监管。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