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市和相关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成都历史城区保护相关规定,促进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和功能升级。

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