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海事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