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阆中古城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古城保护名录档案、古城保护名录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0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