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第四章 全民健身服务与保障第四十八条有效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符合税法规定的部分,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依法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社会力量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全民健身体育赛事活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在场地、技术、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