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和推动旅游业与民族、宗教文化的有机结合。充分挖掘和合理利用蒙古族习俗、医药、文艺、体育、宗教等传统文化资源,开发民族、宗教特色旅游业,提高文化旅游品位。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