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科技中介服务,是指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直接相关的交易、经纪、咨询、评估、代理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创业服务等活动。

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科技中介服务的单位和个人,适用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