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红河峡谷漂流旅游管理条例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管理的范围:红河峡谷漂流景区(以下简称景区)和通往景区的双长线、红双线、马红线两侧100米以内。景区包括旅游区和保护带。南天门水库至红河水库水域、河道及两侧第一岗脊以内为旅游区。第一岗脊背水坡为保护带。地方法规 ·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0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