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第四章 鉴定程序第二十八条已修改鉴定机构承担对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特殊职业(工种)或者新职业(工种)的考核工作,考核成本较高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补贴。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