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四章 医疗执业管理第四十六条已修改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或者其亲属聘请陪护人员在医疗机构内从事陪护活动进行管理和指导。具体办法由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