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有效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全民健身管理或者监督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