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侵占、损坏、擅自拆除全民健身设施,改变全民健身设施的功能、用途或者缩小其规模的,由市、区体育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正,并恢复原状。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