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条有效全民健身设施所属场地的管理单位为全民健身设施的管理单位,但是,市、区人民政府另有指定的除外。全民健身设施的管理可以采取自行管理或者委托管理等方式。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