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实施《印刷业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第十条有效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并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后,可以从事许可范围内的印刷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